海淀区是北京市民族宗教侨务工作重点区之一。长期以来,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,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(简称区民宗侨办)于2001年10月22日正式组建,是负责本区民族、宗教、侨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,内设综合科、民族宗教科、侨务科三个科室,现有工作人员13人,办公地点设在海区政府第二办公区。
区民宗侨办认真宣传贯彻民族宗教侨务政策法规,依法管理各项事务,秉持服务宗旨,努力为民族宗教侨界办实事、办好事,促进了少数民族、侨务各项事业发展,宗教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,为地区民族团结、宗教和睦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。近年来,先后荣获首都和海淀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,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,国庆60周年服务保障工作优秀组织奖,全国侨办系统先进单位,2009年在北京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得二等奖,2008-2010年连续3年获得首都国家安全工作先进集体,侨务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。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、宗教和侨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指导协调全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。 (二)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及民族、宗教、侨务政策和法规;负责本区民族、宗教、侨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。 (三)协调民族关系,增进民族团结;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本区少数民族、宗教界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和少数民族干部选拔、培养和使用工作。 (四)负责本区保护民族、宗教和侨界的合法权益工作;负责联系民族、宗教、侨界代表人士工作;负责本区民族、宗教、侨务信访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本区有关民族宗、教方面的突发事件。 (五)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本区少数民族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;参与研究本区清真饮、副食行业发展规划,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特殊生活需要;指导和推动本区社区民族和侨务工作发展;收集、挖掘、整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,参与本区地方志民族、宗教、侨务卷的编写工作。 (六)负责管理本区宗教事务,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维护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,落实宗教房产政策;管理、监督本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。 (七)负责对本区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,指导本区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;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和协调的事务。 (八)负责本区民族、宗教、侨务法规执法工作。 (九)组织本区民族、宗教、侨务工作的学习、交流活动,开展与区外民族、宗教、侨务部门的联络、交流和友好往来活动。 (十)负责本区华侨、华人及社团的团结工作,并组织侨务团组的出访工作;负责对本区华侨、华人的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邀来京华侨、华人的接待工作;负责本区华侨和港澳同胞回京定居及在京眷属安置工作。 (十一)负责本区华侨、华人的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引进工作,为辖区内侨资企业、侨属企业服务;负责办理华侨、华人捐赠物资工作,并对受赠单位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 (十二)安全监管(管理)职责。 (十三)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地址: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区政府第二办公区邮编:100195联系电话:88487070E-MAIL:wubj@mail.bjhd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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